公告「隔離醫院傳染病緊急醫療照護能力分級基準」
隔離醫院傳染病緊急醫療照護能力分級基準,公告內容共區分五大類,並包括各項訪查基準及評分說明。有關分類及訪查基準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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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診療及實驗室能力(感染管制人力配置、跨領域傳染病照護團隊之組成、依不同傳染途徑訂定新興傳染病處置流程、診斷治療與照護、實驗室診斷檢驗能力、實驗室生物安全、實驗室檢驗流程與確效)。
- 感染管制(普通隔離病室、負壓隔離病室、加護病房、手術室、醫療器材整備、遠距醫療相關設備、清潔及滅菌規範、廢棄物處理、遺體處理)。
- PPE 和防疫物資管理(防疫物資儲備管理、PPE 使用與訓練、PPE 穿脫空間)。
- 緊急應變與協調(訂有新興傳染病應變計畫、成立應變團隊及培 訓演練)。
- 人員培訓與準備(辦理教育訓練、員工保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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